食品添加剂标准“带入原则”解读
【摘要】:
GB2760-2007年版首次在国家标准中提出了“带入原则”的概念。带入可理解为某食品中检出一定含量的某种食品添加剂,但该添加剂不是直接加入到食品中的,而是随着其他含有该种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原(配)料带进的,但这种带入必须科学合理。
另外,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,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上下游的专业性和匹配性越来越高,食品原辅料行业根据食品终产品行业的需求,在为食品终产品“量身定制”的食品配料中,有时会添加允许在终产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。也就是说,所用食品添加剂并不在食品原料中发挥作用,而是在最终生产的食品成品中发挥作用,这样的做法在食品工业中非常普遍。
为满足食品工业发展及食品监管需求,GB2760-2014年版除包含2007年版中首次提出的带入原则(3.4.1),还参照相关国际标准完善修订了带入原则的其他相关内容,在GB2760-2014标准正文部分3.4带入原则增加了3.4.2内容。为促使行业从业人员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以及食品检验人员更好地理解GB2760的带入原则,更严谨、更科学地应用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,本文先针对带入原则中的配料带入(3.4.1)进行解读,然后梳理分析使用中可能存在的“不用”或“滥用”问题。